释义 |
法律主观: 1、初始登记, 商品房 交付使用起60日内,开发商需将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始登记。 2、领取申请表,到开发商处领取《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并填写,之后开发商会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3、拿测绘表,前往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持 身份证 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 4、交维修基金和 契税 ,缴纳 公共维修基金 和契税,并保留好缴纳凭证,缴纳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 5、提交资料,提交 房屋买卖合同 、房款结算确认书、身份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资料。 6、缴纳税费, 办理房产证 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比如登记费、测绘费和 印花税 等。 7、领取 房产证 ,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上的时间去领取房产证。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