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合同丢了如何解决 |
释义 | 房屋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房屋抵押合同丢了要怎么办呢? 个人房屋抵押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当然也可以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查档。 一、组合贷购房流程是什么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 贷款银行根据组合贷款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然后,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二、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程续 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程序: 1、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等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房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抵押物、质量清单、所有权证明、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担保人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借款人、贷款人和第三方担保人应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2、准备完整的贷款材料,及时向银行申请审查,并及时提交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贷款审批,并及时通知银行审批结果; 4、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贷款合同等材料送公积金中心审核。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分配委托贷款基金,受托银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订,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当将有价证券移交管理部门或者联盟中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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