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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创业补贴办理资料和办理流程是如何的
释义
    办理资料:一、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项目应提供:1.本人(项目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2.身份证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4.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5.高校对学生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6.《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二、创办创业实体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1.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2.身份证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4.《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5.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6.团队创业的还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号码)7.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办理流程:(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创业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在创业所在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由就业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带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 2015]29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
    《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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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