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方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算骗婚。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同时,如果女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 彩礼 ,则不能按诈婚处理。主张骗婚必须有主张人提出 证据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