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员工优化怎么谈赔偿
释义
    一、员工优化怎么谈赔偿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本人认为,提前30日通知,也就是说到员工应该离开单位这一天前的30日的工资是要发的。
    2、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用人单位裁员如何进行
    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二、优化补偿的规定
    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是可以要求公司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公司不给赔偿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此类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由单位进行赔偿、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出现需要被保险的事由时因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5 5: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