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费80元的发票丢了 |
释义 | 发票丢了,可以补办。当事人契税发票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具体如下: 1、纳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向原办理契证窗口提出申请后,领取一张挂失契税完税证明通知单。 2、然后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遗失声明见报两个月后,本人再持身份证及遗失声明等手续补办契税完税证明。 另外如果丢失了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有全款发票,不影响以后办房产证、取公积金、落户;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可以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明确发票开具方、发票取得方、金额、发票编码等信息,或者让其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但是不可以重复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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