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使用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主要小规模纳税人使用):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3、缴纳计税法:海外企业或是个人在境外产生混合销售行为,在地区未配有运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