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报销,结肠癌是消化系统恶性肿瘤,该病治疗的方法也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靶向药物治疗也是该病治疗方式之一,目前一般靶向药物都是可以医保报销的,但具体药物的选择还需要根据患者的相应检查结果而定的,包括病理类型以及相应的基因检查结果等。 目前,我国已有50多种靶向进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并且普遍能达到70%-80%的报销比例,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以治疗肺癌的赛可瑞(克唑替尼)为例,假设患者每天需要服用250mg/片的赛可瑞,医保报销前后的价格差如下∶ 降价前,每月需支付53500元; 降价后,每月只需支付15600元; 降幅为70.84%,每月可减少患者37900元的药费支出。对于有医保的患者来说,这无疑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靶向药物医保报销的比例各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例如在北京医保报销80%,山东报销50%,沈阳报销30%,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靶向药报销注意事项: 参保患者携报销资料分别到包头市医疗保险局(城镇职工)、参保所属旗县区居民保险经办部门保险支付手续(城镇居民)。靶向药物由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单独管理,靶向药物治疗审核备案后,凡定点于我院的靶向药患者,住院门诊均可报销。参保人员在包头地区需要进行靶向药物治疗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靶向药物治疗审核备案后,方可购药享受靶向药待遇,否则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