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写了没领证件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写了没领证件是否有效 1、离婚协议写了没领证件,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局发给离婚证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是否分配 无效,因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由于你们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未果,故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