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有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综上所述,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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