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四川省的森林火灾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都应立案;失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百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 一、失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为: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二、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有哪些 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的起点是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500株至1000株幼树;滥伐树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是重大案件;滥伐树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是特别重大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失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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