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二审开庭后,如果需要律师是可以再请律师的,理由如下: 1、法院第一次开庭后,仍有可能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开庭。如果再次开庭的,所委托的律师可以参与庭审,从而尽量维护合法权益。 2、如果庭审后法院直接判决的,则委托的律师可以就详细地分析案情和判决,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委托的律师可以代为上诉,并参加二审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能在法院第一次庭审前甚至在向法院起诉前就请律师的,则更有利于律师从全案的角度来把握诉讼的方向和策略,也能尽可能地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