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务农包括农、林、牧、渔既周边相关的类型农业生产,如:个体业主,工人等等,口头语言也叫农民。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田间管理、作物收获等一线工作内容的群体,不包含粮食加工、深加工环节的那一部分,如水稻种植者。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 2.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 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3.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 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条 国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的稳定发展。 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努力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土地和各种资源,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的文明的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