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队调解和法院的区别 |
释义 | 一、交警队调解和法院的区别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对赔偿问题调解,双方答不成协议后,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可以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判决。两个调解实质上都是为了解决赔偿争议,只是法学理论上他们的性质不同。详细情况你可以搜索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看看 二、拓展内容 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是哪些? 法院调解是在法院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自成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协议书。法院进行调解活动,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法院调解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法院不予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交警调解跟法庭调解一样吗 交警调解跟法庭调解是不是一样的 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和法庭的调解是不一样的,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是属于诉讼外的调解,法庭的调解是属于司法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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