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金融局是好单位。 市级金融办一般作为地方政府下辖的一个办公室,一般为正处级单位。受上级金融局业务指导。工作人员在编制上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之分。对于军转干部来说,能否进去要看当地军转安置计划,若能进去一般是公务员编制,至少是参照公务员管理。 金融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省金融改革创新,指导、协调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区域金融中心等建设工作。 (三)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国有资产风险。 (四)培育和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国家金融机构驻北京办事处执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促进全市金融市场和要素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和促进多层次市场的发展;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本市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和发展,协调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企业上市、并购重组工作;协调鼓励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引导和推广风险投资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