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吗 |
释义 | 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一、试用期内劳动者能享受医疗保险吗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即试用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当然包括了法定强制缴纳的医疗保险。 二、劳动法员工提前一个月辞职 是合适的。一般需要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随时通知即可。首先需要注意,没有签劳动合同,在我国劳动法上并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劳动法调整与保护,因此双方也应当遵守劳动法中的各种规定。 三、试用期内单位是否必须给员工交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缴纳社保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确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部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即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因此,用人单位也应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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