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产证办不下来,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另外,若双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房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民法典哪些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是: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4.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5.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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