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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了诉讼时效期,难道就不需要偿还欠款吗?
释义
    当然不能不还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应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提出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应要求返还。”
    取得胜利的权利在诉讼时效结束后才被消灭,但实体权利仍然存在。举例来说,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仍然有可能胜诉。也可以说,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自愿偿还,也没有问题。
    一、抗辩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针对原告的起诉,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提出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后果是什么
    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如下:
    1、债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届满且情况属实,会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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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