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薪保障金是指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形成的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欠薪保障金领取条件如下: 1、企业因歇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等,经法定程序宣告终止,且已经按照规定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确认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 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 3、用人单位能够作出有效承诺,同时承担垫付拖欠工资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欠薪保障金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纳税后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