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权证公证有误,产权纠纷的解决依据主要来自于《物权法》和《民法典》。 1.如果公证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据《公证法》相关规定提出异议,并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申诉和处理。 2.如果公证出现错误,则需要通过修改或重新公证等方式进行纠正。同时,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关系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应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3.如果房屋权证公证出现严重错误导致产权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产权归属公证错误造成的损失应由公证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公证当事人对公证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证机构提出异议;逾期视为放弃。 《物权法》: 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申请人的申请,登记不动产权利、限制和不动产登记事项。 第二十九条 登记不动产权利、限制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以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明为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公证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