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与他人同居怎么举证 |
释义 | 1、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等; 2、出警记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一些材料; 4、双方往来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较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同时,这属于直接证据,效力较强。 一、起诉小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小三需要的证据: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认定第三者的哪些证据是关键的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一般会取信的: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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