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委会的职责和作用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是: 1、召集会议; 2、代表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三种: 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 3、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综上所述,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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