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电子社保卡后原社保卡还能用吗 |
释义 | 市民在同一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换卡业务时,原卡仍可继续使用,市民领取新卡时,银行回收旧卡并将其注销。旧卡资金清算完毕后,旧卡中资金同时划转至新卡账户中。 市民更换合作银行换卡时,原卡注销并由原合作银行回收,不可继续使用。市民领取新卡后10个工作日内,原卡销户资金清算完成并转入新合作银行为同一持卡人开立的新卡账户中。 社保卡的作用如下: 1、个人社会保障相大凯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综上所述,领取电子社保卡后原社保卡当然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功能相通。领取电子社保卡后,持卡人可根据应用场景或个人偏好选择使用实体卡或电子卡。实体社保卡如果丢失后办理挂失,那么电子社保卡将同样不可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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