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修改需要敲章吗 |
释义 | 在合同上的修改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双方共同确认并且盖章的,这样才会更加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合同上的内容修改之后,必须要经过双方的确认才可以。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一、签劳动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公司的公章、合同章、或者人事部专用印章是其内部使用章,需要经过该用人单位的授权方可使用,所以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才会是有效的。但是劳动者在签合同时要注意,这些章必须要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且以公开的形式在公众前进行公示后,才是合法有效的。此外,为了避免后期出现劳动纠纷时不必要的麻烦,劳动合同上应尽量盖该公司的公司章,防止被用人单位迷惑盖上一些其他无用章,这样能最大程度上保证该章被认可的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或盖章,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是法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如果法人代表授权其他人进行签字或盖章,也是有效的。 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签字也有效。劳动合同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规模大的用人单位有合同专用章,规模小的用人单位没有专门设定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2、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3、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4、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是合同当事人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二是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三是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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