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什么?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办理上户的父母多带几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因为派出所可能会要求留底。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