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虽然离婚但一直住在一起并且有了孩子离婚协议还生效吗 |
释义 | 一、虽然离婚但一直住在一起并且有了孩子离婚协议还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书,应该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作为生效条件,如果双方不仅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而且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书就生效了,不管是否住在一起,都不影响协议书效力。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不管是否住在一起,都没有生效。 二、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抚养费协议签订后还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抚养费协议签订后还可以减少抚养费,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情形大致如下: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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