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所有房东都会希望有遵纪守法并按时支付房租的租客,而尽量不需要走那种繁琐费钱费力的法律程序来驱赶走不遵纪守法或不付房租的租户。可惜的是,不是所有的房东都有好运气。很多房东遇到麻烦的租客,而且这些租客很可能既不付房租也不愿意搬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