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户口购房有的条件要求如下: 1、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 2、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有一套,可再购买一套; 3、跟父母无房产,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 4、夫妻双方加小孩、父母(五口人),若申请房产税减免(人均60平米),需父母名下无房产、需证明父母跟自己的户口在一起,办理房产税认定时还需父母到交易核心。 购房的条件: 1、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是该家庭在沪无房; 3、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4、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