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案件人跑了怎么办 如果行为人被给予拘留的处罚,在执行前逃跑,可以将案件中止,等找到被处罚人后,直接执行拘留即可。 法律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方式,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治安案件中当事人如果跑了的话,其处罚并不会消失,相反还有可能会更加的严重,建议治安案件处罚的当事人要能接受。治安案件人跑了之后应该要怎么做或是当事人会受到哪些的处罚,建议您及时寻求律师的的帮助。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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