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调解 签字后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存在可以 撤销的情形 时,是可以依法撤销该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的。如果在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或者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是当事人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此时可以依法撤销该调解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可以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