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保价的快递损坏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一般来说,快递邮件损失的按照以下标准赔偿:有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毁坏的,那么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只有部分毁坏或者部分丢失的,那么按照保价额与邮件价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没有报价的邮件丢失、毁坏或者部分丢失的,那么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最高不能够超过所收资费的三倍。 如果出现快递损坏或者丢失的情况的,可以先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向法院起诉是需要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