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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业用地50年后应该怎么办?
释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目前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是50年的,一般就是工业,综合或者其他性质的用地,我国除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无需续期,其他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对于续期申请的这件事情还是应该引起重视的。政府部门如果不同意相关人员提出来的续期申请,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就无偿收回也是绝不可能的。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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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