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叉车证补办必须原发证机关补办,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答》先登报作废处理,然后到当地质监局申请补办,如果是属于公司的,先要有公司的证明,然后再到质监局补办。 如果是质监局的叉车证,证件属于个人报名的话,去报社登报作废,然后去质监局补办,时间约为20天。证件属于公司的话,公司开证明,然后去质监局补办,时间约为20天。费用大概20元。 补证资料: 一、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提供登报回执及公告报纸; 二、补证申请1份。 三、“中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数据库及公示系统”打印证件详细信息1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一寸近照2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