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还债是否可以约定 |
释义 | 1、夫妻能约定债务。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书上写好债务都归一方承担,但是该离婚协议中夫妻关于债务承担约定应属于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善意的债权人。对于善意债权人来说,其还是可以要求任意一方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债务由个人承担,夫妻是否可以约定债务由个人承担呢 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 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夫妻仍应就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需要替配偶还债吗 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需要替配偶还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则不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协议经过公证,可以拒绝偿还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协议经过公证,不可以拒绝偿还债务。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有什么注意事项 偿还夫妻债务的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后,一方清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求偿权。 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能行吗,夫妻可以约定债务由个人承担吗 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是有效的。 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未经债权人许可的,其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可以据到期债权,向夫妻双方共同主张债权或者向其中一方主张债权。一方在还债以后可以依照约定向另一方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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