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并户口需户主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前往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合并户口本,注明原户主无法办理户口登记事项的理由。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手续即可。 法律分析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拓展延伸 户口本分开后如何恢复合并? 户口本分开后,如果需要恢复合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在办理时,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分户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申请合并的书面申请等。根据当地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提交完整的材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如果审核通过,户口本会恢复合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与当地户籍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结语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加盖印章的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合并户口本。如需恢复合并,前往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提交完整材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请注意,不同地区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与当地户籍部门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