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哪些人领取的 |
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能享受伤残待遇。 一、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怎么确认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经过工伤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其他。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二、工伤保险累计是多少年 不是,工伤保险没有年限,只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并审核通过成功,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并没有其他时间期限。工伤保险只要参保就收到保障。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三、劳动鉴定费200元可以报销吗 劳动鉴定费200元,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携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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