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民事辩护权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辩护权的定义、内容和种类。民事辩护权是指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进行申辩、反驳、反证的权利,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权的内容包括陈述权、诘问权、调查证据申请权、辩论权、选任辩护人权、救济权和申请权。辩护的种类和方式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委托辩护是最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更有利于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法律分析 一、民事辩护权指的是什么 辩护权是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从事实、证据、法律、处刑等诸方面进行申辩、反驳、反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的权利;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中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一、辩护权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二、辩护的种类和方式有哪些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 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 结语 辩护权是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进行申辩、反驳、反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处理的权利。辩护权包括陈述权、诘问权、调查证据申请权、辩论权、选任辩护人权、救济权和申请权。刑事辩护的方式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自行辩护是被告人自己进行辩护,委托辩护是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委托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收到对方的证据后有反驳证据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再次组织证据交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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