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计量支付申请表》只需在“同意”“不同意”选项上打对勾即可,如选“不同意”,在下面说明处写明简要原因,此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注明日期; 2.《计量支付表》、《工程量汇总表》,这两种表的下方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一栏,无需签署意见; 3、《工程计量表》有一栏“专业监理复核计算结果”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十二条 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