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处理和分配的流程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各自应继承的遗产;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则继承人之间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各自应继承的份额; 3、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各继承人能继承的份额,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如何继承? 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参与遗产分配。遗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平等分配遗产; 2、在某些情况下,遗产可以多分或少分。 二、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继承? 婚前个人财产的继承,属于个人遗产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