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空的利用应为全人类谋利益,外空和天体供一切国家在平等基础上自由探测和利用。任何国家不得将外空和天体据为己有,探测和利用外空应遵守国际法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禁止将载有核武器或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人造卫星或航天器放置在地球卫星轨道和外层空间。发射国对射入外空的物体及其所载的人员具有管辖权和控制权。对紧急降落的宇航员应给以一切可能的协助,尽力予以营救和送回发射国。发现的外空物体应予归还。发射国为其外空物体对地面上或对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发射国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将所发射的外空物体和有关情报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各国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应进行合作和互助,在外空进行活动时,应照顾其他国家的利益。从事外层空间活动应避免使外空遭受有害的污染和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的变化。月球和其他天体应限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各种军事利用;月球和其他天体及其自然资源为人类共同财产。公平分配这些资源带来的利益并对发展中国家和对探索作出贡献的国家给予特殊照顾。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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