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 |
释义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在办理该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等等。而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条件: 1、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药店兼营。 2、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餐饮、饮品店、糕点店。 3、单位食堂包括: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办 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办理需提交原件)。 4、从业人员需提交《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5、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健康证原件、复印件 (3)《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证明。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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