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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郫都区随迁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郫都区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材料需要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郫都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郫都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具体为:
    (1)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住建局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3》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2)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且发证时间截至申请当年的4月1日满半年。
    (3)居住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4)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证明。
    6、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信息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综上所述:郫都区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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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3: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