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