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定明确说明吗?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换领时必须交回原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可以申请补领,但换领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中记录住址变动情况。 法律分析 结论:不可以。解析: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时原有的居民身份证不可以不上交,这是由于《居民身份证法》之中,明确规定了以换领为由办理身份证的,必须要提交身份证。若是原来的身份证丢失的,可以提出补办请求,此时可以不必交回身份证。一般是去派出所换身份证。户口在哪里就到哪里办理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需要有详细的住址,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把属于你本人的户口卡取出办理二代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拓展延伸 法律规定是否充分明确? 法律规定的明确程度是确保法律适用和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充分明确的法律规定能够为公民、企业和法律从业者提供明确的指导,减少争议和歧义,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可预见性。明确的规定能够确保法律的正确解释和适用,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然而,法律规定的明确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的修订和完善。法律制定者应该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精确表述,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以确保法律规定的充分明确,从而提高法律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结语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只有在原证丢失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补办。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记录住址变动情况并告知本人。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不上交原有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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