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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处境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一、离婚后孩子的处境该怎么办?
    孩子由谁抚养,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失败,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抚养条件好的一方。如果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相似,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愿作出判决。两个孩子的法院将按照一个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原则作出判决。
    父母离婚后,孩子住在哪里,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的:
    (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
    (二)两岁以上的子女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
    (三)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离婚后孩子不让探视,我该怎么办
    下面是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的回答: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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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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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