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五楼顶楼是六楼屋顶漏水渗水至五楼物业以六楼维修基金为0拖延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房子漏水可以先找物业,如果房屋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保修期内,物业需要尽快联系开发商进行处理,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就需要自己负责,物业公司需要进行协助。如果物业不处理的,可以向居委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六楼水管在五楼破裂渗水到四楼造成墙体损失,是六楼的责任还是物业的责任? 6楼下水管在5楼渗水谁的责任具体情况如下:1、房屋本身原因,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开发商就应担负起相关责任;2、楼上业主原因,一般由楼上业主承担相关责任;3、楼下业主原因,由楼下业主自己承担相关责任等;4、如果是供水单位责任的,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不是供水单位责任的,由业主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房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楼上水管在五楼破裂渗水到四楼造成墙体损失是六楼的责任还是物业的责任 水管漏水责任人一般由三种情况:1、房子的管道漏水要看管道是否是公共的,如果是公共的立管,并且不是人为因素所损坏的,在质保期之内,可以由施工单位来负责;2、但是如果是因为装修或者使用过程当中造成的损坏,应该由破坏者自己来负责任。如果一些管道是住户专用的,质保期之内,可以由施工单位来负责;3、对于一些公共的管道,正常情况下都是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维修和管理的。因为属于公共的设施,物业公司应该起到维修和监督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二)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想问一下五楼主下水管道破裂导致六楼一用水就流到五楼 若五楼漏水的原因确由六楼引起的,六楼的居住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顶漏水物业公司应该维修吗 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业主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房屋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费用,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物业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因此,若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房屋物业维修资金,那么就应该享有对公共设施维护的权益。 六楼自己拿钱修屋顶漏雨,维修后其他居民不给费用 维修楼顶漏雨,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如果物业有有维修基金的,可以通过物业公司或者业委会,也可以自行申请楼顶漏雨维修,待基金下来后找物业公司或者自己在外面找人进行。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用于什么部分主要用于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两个部分:1、共用设施包括电梯、路灯、消防、绿地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社区生活项目;2、共用部分包括小区的基础墙面、承重墙体、屋顶等基本结构,楼梯、通道等公共通信区域、设备间、避难层的结构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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