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2022新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最新标准68487元/年 浙江省统计局仅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通知》(浙高法明传[2021]158号)规定,即日起,浙江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残疾/死亡赔偿金均按照2021年度浙江地区(宁波除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87元/年计算。2022年02月11日以后发生的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最高可达1369740元,伤残赔偿金十级可最高获赔136974元。 根据浙江地区最新规定,目前浙江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丧葬费按照2020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108645元计算,为54322.5元。 在统计部门未能提供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的情况下,我庭对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明确如下: (一)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三)丧葬费:按照统一赔偿标准的工作思路,对死亡被侵权人的丧葬费应当按照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不区分单位性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_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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