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扣划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住房公积金冻结、划拨的条件以及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住房公积金可以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但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稳定和规模,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购买自住住房、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冻结、划拨的条件 1. 只要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提取条件,就可以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这一执行措施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资金的稳定和规模,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结语 住房公积金冻结、划拨的条件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提取条件下,住房公积金可以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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