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遇到既往病史拒赔,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遇到既往病史拒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理赔:1. 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查看是否存在针对既往病史的免责条款,如果存在,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2. 提供医疗记录、检查报告等证明既往病史与当前发病无关的证据,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考虑理赔;3. 如果保险公司依然拒绝理赔,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或者法院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一条: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不得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保险法》第八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得设置捆绑销售、附加不合理条件、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等限制或者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条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保险人不得以未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条款为由拒绝赔偿或者减轻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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