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也是有条件的,不是犯了罪,被判了刑,就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下列犯罪分子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罚规定的其他少量罪名。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犯罪,可单处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只要不是上述四种类型罪犯的,即使到法院被判刑,也不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而且,被判刑与被剥夺政治权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犯罪分子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主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刑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才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如果有亲友涉嫌犯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利,从而产生相关问题的,或是单纯是想了解更多内容的,可以找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包括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有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